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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212061014U
公开(公告)日:2020-12-01
申请号:CN202020927742.X
申请日:2020-05-28
Applicant: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Abstract: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预约和导办服务的自助终端设备,包括设备本体,其包括用于容置第一人机交互装置的上盖体,第一人机交互装置与上盖体固定或活动连接;设备本体后部上端设有凸台,所述凸台的中心区域设有槽体,其内固定安装有一图像采集装置;设备本体与第一人机交互装置下端形成的区域设有信息采集台,所述信息采集台具有水平端面和与所述水平端面内侧垂直连接的栅板,所述栅板下部中心区域设有前置信息扫描端口。用户在自助终端设备上进行人机交互操作,即可完成签到、自助式处理前置手续、自助查询违法照片或视频和自助身份核实等,减少了窗口业务办理的时间、均衡了窗口流量、缩短了用户等候时间、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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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215041463U
公开(公告)日:2021-12-07
申请号:CN202120706778.X
申请日:2021-04-07
Applicant: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Abstract: 本实用新型揭示了一种移动警务终端打印机一体壳,包括本体,其前侧设置固定终端设备的前固定部,后侧设置用于固定打印机的后固定部、以及用于固定移动警务终端打印机一体壳的握持部,后固定部和握持部沿上下方向并排设置,通过将终端设备、打印机固定于本体上,方便了警察单手握持操作,取用设备的过程的方便;且通过固定终端设备的前固定部设置在移动警务终端打印机一体壳前侧、固定打印机的后固定部和握持部在移动警务终端打印机一体壳后侧上下设置,使得整体长度减小,避免了过多空间的占用,空间布局合理,便于警察携带,提升了执法的专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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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306794777S
公开(公告)日:2021-08-31
申请号:CN202130192128.3
申请日:2021-04-07
Applicant: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移动警务终端打印机一体壳。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执法工作,实现对手机或移动警务终端等终端设备的实现单手固定携带和/或充电功能,或配合终端设备及便携打印机实现打印罚单或通知等功能。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公开(公告)号:CN306794778S
公开(公告)日:2021-08-31
申请号:CN202130192158.4
申请日:2021-04-07
Applicant: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移动警务终端打印机一体壳。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执法工作,实现对手机或移动警务终端等终端设备的实现单手固定携带和/或充电功能,或配合终端设备及便携打印机实现打印罚单或通知等功能。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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