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工具机
    1.
    发明授权

    公开(公告)号:CN103906604B

    公开(公告)日:2017-07-04

    申请号:CN201280029426.9

    申请日:2012-04-26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B23Q17/2404 B25F5/02 B25F5/021

    Abstract: 本发明涉及一种手持式工具机,具有至少一个工具主轴(12a;12b)和设置用于以大于10000min‑1的转速驱动所述工具主轴(12a;12b)的驱动单元(14a;14b),并且还具有至少一个发光单元(106a),所述发光单元具有至少两个设置用于照亮工作区域的发光器件(110a、112a)。在此提出,所述发光器件(110a、112a)关于所述工具主轴(12a;12b)以小于125度的角度(116a;116b)相对彼此布置到所述工具主轴(12a;12b)的轴平面上。

    手持式电动工具机
    3.
    发明公开

    公开(公告)号:CN101115587A

    公开(公告)日:2008-01-30

    申请号:CN200580047875.6

    申请日:2005-12-12

    Abstract: 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至少一个蓄电池(16)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为了实现手持式工具机的具有小尺寸的紧凑结构形式,所述至少一个蓄电池构造成由金属化的塑料薄膜和凝胶状的聚合物电解质组成的锂-聚合物电池(16),它们以平面的或弯曲的或球形弯曲的形状构造成单个的电池元件(17)和/或以由多个电池元件(17)构成的构件(16′;16″),在尺寸和/或形状方面适配于在机器罩(11)和/或把手(12)中和/或一个固定在或可固定在机器罩(11)或把手(12)上的单独的壳体(27)中的容纳它们的容纳腔。

    手持式工具机
    5.
    发明公开

    公开(公告)号:CN101346214A

    公开(公告)日:2009-01-14

    申请号:CN200680048899.8

    申请日:2006-11-14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B24B23/00 B25F5/006

    Abstract: 本发明涉及一种手持式工具机,具有一第一壳体壳(12,150,162)、一与该第一壳体壳(12,150,162)不同的第二壳体壳(16,156,168)及一手把区域(14,152,164),该第二壳体壳通过一减振装置(58,60,122,132,158,170,172)与该第一壳体壳(12,150,162)相连接,该手把区域设置在所述壳体壳(12,150,162)上,本发明提出,该第一壳体壳(12,150,162)至少部分地包围着该第二壳体壳(16,156,168)。

    手持式工具机
    7.
    发明授权

    公开(公告)号:CN101346214B

    公开(公告)日:2012-06-27

    申请号:CN200680048899.8

    申请日:2006-11-14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B24B23/00 B25F5/006

    Abstract: 本发明涉及一种手持式工具机,具有一第一壳体壳(12,150,162)、一与该第一壳体壳(12,150,162)不同的第二壳体壳(16,156,168)及一手把区域(14,152,164),该第二壳体壳通过一减振装置(58,60,122,132,158,170,172)与该第一壳体壳(12,150,162)相连接,该手把区域设置在所述壳体壳(12,150,162)上,本发明提出,该第一壳体壳(12,150,162)至少部分地包围着该第二壳体壳(16,156,168)。

    手持式工具机
    9.
    发明公开

    公开(公告)号:CN103906604A

    公开(公告)日:2014-07-02

    申请号:CN201280029426.9

    申请日:2012-04-26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B23Q17/2404 B25F5/02 B25F5/021

    Abstract: 本发明涉及一种手持式工具机,具有至少一个工具主轴(12a;12b)和设置用于以大于10000min-1的转速驱动所述工具主轴(12a;12b)的驱动单元(14a;14b),并且还具有至少一个发光单元(106a),所述发光单元具有至少两个设置用于照亮工作区域的发光器件(110a、112a)。在此提出,所述发光器件(110a、112a)关于所述工具主轴(12a;12b)以小于125度的角度(116a;116b)相对彼此布置到所述工具主轴(12a;12b)的轴平面上。

    手持式电动工具机
    10.
    发明授权

    公开(公告)号:CN101115587B

    公开(公告)日:2011-10-05

    申请号:CN200580047875.6

    申请日:2005-12-12

    Abstract: 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至少一个蓄电池(16)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为了实现手持式工具机的具有小尺寸的紧凑结构形式,所述至少一个蓄电池构造成由金属化的塑料薄膜和凝胶状的聚合物电解质组成的锂一聚合物电池(16),它们以平面的或弯曲的或球形弯曲的形状构造成单个的电池元件(17)和/或以由多个电池元件(17)构成的构件(16′;16″),在尺寸和/或形状方面适配于在机器罩(11)和/或把手(12)中和/或一个固定在或可固定在机器罩(11)或把手(12)上的单独的壳体(27)中的容纳它们的容纳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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