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应用于行政执法的非现场执法系统

    公开(公告)号:CN115880623A

    公开(公告)日:2023-03-31

    申请号:CN202211402082.3

    申请日:2022-11-10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一种应用于行政执法的非现场执法系统,其系统包括:执法取证模块,用于采用物联感知设备采集记录执法监管对象的违法证据;违法处置模块,用于基于违法证据,依托行政执法业务中台,生成处置流程和处罚措施;处置执行模块,用于按照处置流程对执法监管对象进行执法处置;处罚执行模块,用于基于处罚措施对执法监管对象进行处罚执行。本发明利用物联感知设备,通过查询执法监管对象数据库,基于行政执法业务中台串联,构建从违法证据取证、违法处置、违法处罚执行的全流程非现场办案闭环,实现运用非现场执法模式办理案件,提升了执法效能。

    基于智能办案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期限计算方法

    公开(公告)号:CN115797113A

    公开(公告)日:2023-03-14

    申请号:CN202211485676.5

    申请日:2022-11-24

    Abstract: 本发明公开了基于智能办案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期限计算方法,包括:设置行政执法智能办案平台,基于行政执法智能办案平台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时间以及行政处罚案件的规定办理期限进行管理;基于大数据获得历史行政处罚案件的实际办理期限,结合行政处罚案件的规定办理期限构建用于确定预测办理期限的算法模型;基于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时间以及算法模型对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时间期限进行管理;在行政执法智能办案平台通过分类标识的方式标识案件的常态期限和规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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