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甲素类化合物治疗成瘾物质心理依赖的用途

    公开(公告)号:CN111135170A

    公开(公告)日:2020-05-12

    申请号:CN202010076570.4

    申请日:2020-01-23

    Inventor: 王永祥 赵梦静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了乌甲素类化合物治疗成瘾物质心理依赖的用途,具体地,公开了乌甲素类化合物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用于(a)预防和/或治疗对于成瘾物质的心理依赖;(b)降低易成瘾药品的心理依赖性药物成瘾;和/或(c)降低已戒毒成功的对象再次复吸(或复用)成瘾物质的几率。实验证明,本发明的乌甲素类化合物可有效治疗吗啡、酒精等成瘾物质所产生的心理依赖作用,降低戒毒对象复吸成瘾物质的几率,帮助其彻底摆脱上瘾。

    原人参二醇类化合物在治疗疼痛和成瘾物质躯体依赖、精神依赖和成瘾的用途

    公开(公告)号:CN114159450B

    公开(公告)日:2023-10-27

    申请号:CN202010949695.3

    申请日:2020-09-10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了原人参二醇类化合物在治疗疼痛和成瘾物质躯体和精神依赖的用途。具体地,本发明提供了原人参二醇类化合物(尤其是20(S)‑原人参二醇)及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或酯,在制备a)治疗和/或缓解疼痛的药物;b)治疗和/或缓解成瘾物质尤其是阿片类药物诱导的躯体和/或精神依赖的药物中的用途。本发明的实验表明,20(S)‑原人参二醇可通过激动脊髓小胶质细胞糖皮质激素受体刺激强啡肽A(dynorphin A)表达和释放,从而达到治疗和/或缓解疼痛的效果,并可以与其他镇痛药物尤其是加巴喷丁类和阿片类药物联用达到协同镇痛的作用。

    原人参二醇类化合物在治疗疼痛和成瘾物质躯体依赖、精神依赖和成瘾的用途

    公开(公告)号:CN114159450A

    公开(公告)日:2022-03-11

    申请号:CN202010949695.3

    申请日:2020-09-10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了原人参二醇类化合物在治疗疼痛和成瘾物质躯体和精神依赖的用途。具体地,本发明提供了原人参二醇类化合物(尤其是20(S)‑原人参二醇)及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或酯,在制备a)治疗和/或缓解疼痛的药物;b)治疗和/或缓解成瘾物质尤其是阿片类药物诱导的躯体和/或精神依赖的药物中的用途。本发明的实验表明,20(S)‑原人参二醇可通过激动脊髓小胶质细胞糖皮质激素受体刺激强啡肽A(dynorphin A)表达和释放,从而达到治疗和/或缓解疼痛的效果,并可以与其他镇痛药物尤其是加巴喷丁类和阿片类药物联用达到协同镇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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