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标签的主体
    1.
    外观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8576110S

    公开(公告)日:2024-04-12

    申请号:CN202330678173.9

    申请日:2023-10-19

    Designer: 金光泰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子标签的主体。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及其主体用于电子标签。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实线部分的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本外观设计为局部设计,其中各视图中虚线所表示的部分不属于要求保护的范围。

    电子标签
    3.
    外观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6695763S

    公开(公告)日:2021-07-20

    申请号:CN202130073521.0

    申请日:2021-02-02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子标签。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产品是一个移动配件,可以帮助用户查询没有通讯功能的东西(比如宠物或钥匙等)的位置。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

    MP3播放器
    4.
    外观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1347884S

    公开(公告)日:2010-09-15

    申请号:CN201030122948.7

    申请日:2010-03-03

    Designer: 金光泰

    Abstract: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MP3播放器。2.外观设计产品的主要用途:用于播放音频文件。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MP3播放器的形状和图案的结合。4.指定图片:立体图。

    电子标签盒的主体
    6.
    外观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8621656S

    公开(公告)日:2024-05-07

    申请号:CN202330678172.4

    申请日:2023-10-19

    Designer: 金光泰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子标签盒的主体。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及其主体用于容纳电子标签。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实线部分的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本外观设计为局部设计,其中各视图中虚线所表示的部分不属于要求保护的范围。

    便携式电子设备用扩展坞(相似设计1-2)

    公开(公告)号:CN304345012S

    公开(公告)日:2017-11-07

    申请号:CN201730110640.2

    申请日:2017-04-06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便携式电子设备用扩展坞(相似设计1‑2)。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为诸如手机等便携式电子设备进行功能扩展、支撑或充电。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该便携式电子设备用扩展坞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
    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立体图1。
    5.指定基本设计:设计1。

    MP3播放器
    8.
    外观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1352304S

    公开(公告)日:2010-09-22

    申请号:CN200930263946.7

    申请日:2009-10-28

    Designer: 吕寅泳 金光泰

    Abstract: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MP3播放器。2.外观设计产品的主要用途:用于播放音频/视频文件。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该MP3播放器的形状和图案的结合。4.指定图片:立体图。

    电子标签盒的主体
    10.
    外观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8630231S

    公开(公告)日:2024-05-10

    申请号:CN202330688805.X

    申请日:2023-10-24

    Designer: 金净原 金光泰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子标签盒的主体。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及其主体用于容纳电子标签。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实线部分的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本外观设计为局部设计,其中各视图中虚线所表示的部分不属于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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