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针器及其使用方法
    23.
    发明公开

    公开(公告)号:CN111867488A

    公开(公告)日:2020-10-30

    申请号:CN201880091366.0

    申请日:2018-03-22

    Abstract: 本持针器包括:挠性管部,其能够插入到软性内窥镜的通道中;硬质部;第一把持构件,其自硬质部的顶端延伸,具有沿着长度轴线延伸的槽部;第二把持构件,其以能够相对于第一把持构件进行开闭动作的方式与硬质部连结;以及突起部,其向与长度轴线交叉的方向突出,第一把持构件的槽部具有:底面,其在第二把持构件相对于第一把持构件闭合时与第二把持构件的外周面的局部即把持面相面对;以及内壁面,其与底面交叉,在底面与槽部的缘之间延伸,第一把持构件具有:曲针按压部,其设于第一把持构件的槽部的缘,连同第二把持构件的外周面和突起部一起按压曲针;以及线按压部,其设于第一把持构件的槽部的底面,在该线按压部与把持面之间按压缝合线的局部,将缝合线的与局部的一端相连的部分移动自如地保持在形成于槽部的内壁面与第二把持构件的外周面之间的间隙。

    医疗器具
    24.
    发明授权

    公开(公告)号:CN106999199B

    公开(公告)日:2020-04-21

    申请号:CN201580062413.5

    申请日:2015-10-27

    Abstract: 一种医疗器具,其能够保持线(Wb),其中,该医疗器具包括:护套(10),其具有中心轴线(O),并具有能够与线相接触的第1接触区域(S1)和设于比第1接触区域靠基端侧的位置且能够与线相接触的第2接触区域(S2);以及保持部,其以能够进退的方式配置于护套的内腔,用于保持线;在将线配置为与第1接触区域(S1)及所述第2接触区域(S2)相接触时,第1接触区域(S1)与第2接触区域(S2)之间的线(Wb)与中心轴线(O)在第1接触区域侧成锐角(α)。

    内窥镜用处置器具
    25.
    发明授权

    公开(公告)号:CN107106179B

    公开(公告)日:2019-09-06

    申请号:CN201680004976.3

    申请日:2016-04-18

    Inventor: 佐藤雅俊

    Abstract: 本发明的内窥镜用处置器具包括:护套(3);通管丝(5);主操作部(6),其连接于所述护套(3)的基端侧,该主操作部(6)用于使所述通管丝(5)进行动作;辅助操作部(7),其与所述主操作部(6)分开配置,该辅助操作部(7)用于使所述通管丝(5)执行螺旋动作;以及操作传递构件(8),其由软性构件构成,将所述辅助操作部(7)连接于所述主操作部(6),该操作传递构件(8)用于传递所述辅助操作部(7)的相对于所述主操作部(6)的操作输入。所述主操作部(6)具备用于向所述通管丝(5)输出螺旋动作的第一螺旋机构,所述辅助操作部(7)具备用于向所述通管丝(5)输出螺旋动作的第二螺旋机构,该内窥镜用处置器具构成为在所述主操作部(6)和所述辅助操作部(7)相连接的状态下,从所述第二螺旋机构输出的螺旋动作经由所述操作传递构件被向所述第一螺旋机构传递。

    内窥镜处理器具
    28.
    发明授权

    公开(公告)号:CN103429175B

    公开(公告)日:2016-02-24

    申请号:CN201280009701.0

    申请日:2012-10-15

    Abstract: 该内窥镜处理器具包括:鞘;支承部,其安装于上述鞘的顶端侧;一对钳子构件,其被支承为能够绕设于上述支承部的转动轴转动;线状部,其以能够进退的方式贯穿于上述鞘,随着该线状部自上述转动轴离开,该线状部使分别设置于上述钳子构件的相对面相互接近,随着该线状部接近上述转动轴,该线状部使一对上述相对面相互分开;卡定部,其设于上述支承部;被卡定部,其设于上述线状部;以及移动机构,其用于在上述鞘的长度方向上使上述线状部的顶端部相对于上述被卡定部的位置从基准位置移动到比上述基准位置靠顶端侧的顶端位置。

    持针器
    30.
    外观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6060510S

    公开(公告)日:2020-09-18

    申请号:CN202030071361.1

    申请日:2020-03-05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持针器。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夹持缝合针、缝合线等,以进行内窥镜下手术。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立体图。
    5.设计1后视图与设计1主视图对称,省略设计1后视图;设计2后视图与设计2主视图对称,省略设计2后视图;设计3后视图与设计3主视图对称,省略设计3后视图;设计4后视图与设计4主视图对称,省略设计4后视图;设计5后视图与设计5主视图对称,省略设计5后视图;设计6后视图与设计6主视图对称,省略设计6后视图;设计7后视图与设计7主视图对称,省略设计7后视图;设计8后视图与设计8主视图对称,省略设计8后视图;设计9后视图与设计9主视图对称,省略设计9后视图;设计10后视图与设计10主视图对称,省略设计10后视图。
    6.指定设计1为基本设计。
    7.本外观设计产品为细长物品,其长度采用省略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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