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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6183732B
公开(公告)日:2018-12-04
申请号:CN201510484834.9
申请日:2015-08-07
Applicant: 马自达汽车株式会社
Abstract: 使物理上不能变更的前窗玻璃的窗框构造能够在视觉上变更大小和形状。在前窗玻璃的上缘部、下缘部及左右的侧缘部分别设置能够在透明的视野确保状态和半透明或非透明的视野限制状态之间切换的视野调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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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16438018A
公开(公告)日:2023-07-14
申请号:CN202180076266.2
申请日:2021-10-22
Applicant: 马自达汽车株式会社
IPC: B05D1/36
Abstract: 一种叠层涂膜,包括光亮性层和着色层,该光亮性层含有光亮材料和黑色系着色材料且直接或间接地形成在被涂物的表面上,该着色层层叠在该光亮性层上,含有红色系着色材料且具有透光性,所述着色层的用绝对值表示的光谱透过率曲线在620nm处的切线斜率为0.02nm-1以上且0.06nm-1以下,所述光谱透过率是用在去掉所述着色层而使所述光亮性层的表面露出的状态下以光的入射角为45゜且受光角为15゜测得的光谱反射率除在所述光亮性层上层叠了所述着色层的状态下以光的入射角为45゜且受光角为15゜测得的光谱反射率而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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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16472124B
公开(公告)日:2024-04-26
申请号:CN202180076241.2
申请日:2021-10-22
Applicant: 马自达汽车株式会社
Abstract: 一种叠层涂膜,包括光亮性层和着色层,该光亮性层含有光亮材料且直接或间接地形成在被涂物的表面上,该着色层层叠在该光亮性层上,含有红色系着色材料且具有透光性,就所述光亮性层而言,在将光的入射角(自光亮性层的表面的垂线的角度)设为45゜且受光角(从镜面反射方向朝向光源侧的倾斜角)θ下测得的反射光的明度指数L*值设为L*(θ)时,在45°≤θ≤80°以及100°≤θ≤110°时的L*(θ)为10以下,在将所述光亮材料投影到所述光亮性层的底面上时,所述光亮材料的投影面积占该底面的比例为每单位面积3%以上且7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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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16457209A
公开(公告)日:2023-07-18
申请号:CN202180076633.9
申请日:2021-10-22
Applicant: 马自达汽车株式会社
IPC: B32B27/20
Abstract: 一种叠层涂膜,包括光亮性层和着色层,该光亮性层含有光亮材料且直接或间接地形成在被涂物的表面上,该着色层层叠在该光亮性层上,就该光亮性层的、在XYZ表色系统中用标准白板校正后的Y值而言,在将光的入射角(自光亮性层的表面的垂线的角度)设为45゜且受光角(从镜面反射方向朝向光源侧的倾斜角)5゜下测得的反射光的Y值设为Y(5゜),将光的入射角设为45゜且受光角15゜下测得的反射光的Y值设为Y(15゜)时,Y(5゜)为30以上且700以下,Y(15゜)=k×Y(5゜)(其中,k为系数),k为0.01以上且0.3以下,所述着色层中的所述红色系着色材料的浓度为1质量%以上且17质量%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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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16438018B
公开(公告)日:2024-04-19
申请号:CN202180076266.2
申请日:2021-10-22
Applicant: 马自达汽车株式会社
Abstract: 一种叠层涂膜,包括光亮性层和着色层,该光亮性层含有光亮材料和黑色系着色材料且直接或间接地形成在被涂物的表面上,该着色层层叠在该光亮性层上,含有红色系着色材料且具有透光性,所述着色层的用绝对值表示的光谱透过率曲线在620nm处的切线斜率为0.02nm-1以上且0.06nm-1以下,所述光谱透过率是用在去掉所述着色层而使所述光亮性层的表面露出的状态下以光的入射角为45゜且受光角为15゜测得的光谱反射率除在所述光亮性层上层叠了所述着色层的状态下以光的入射角为45゜且受光角为15゜测得的光谱反射率而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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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16472124A
公开(公告)日:2023-07-21
申请号:CN202180076241.2
申请日:2021-10-22
Applicant: 马自达汽车株式会社
IPC: B05D1/36
Abstract: 一种叠层涂膜,包括光亮性层和着色层,该光亮性层含有光亮材料且直接或间接地形成在被涂物的表面上,该着色层层叠在该光亮性层上,含有红色系着色材料且具有透光性,就所述光亮性层而言,在将光的入射角(自光亮性层的表面的垂线的角度)设为45゜且受光角(从镜面反射方向朝向光源侧的倾斜角)θ下测得的反射光的明度指数L*值设为L*(θ)时,在45°≤θ≤80°以及100°≤θ≤110°时的L*(θ)为10以下,在将所述光亮材料投影到所述光亮性层的底面上时,所述光亮材料的投影面积占该底面的比例为每单位面积3%以上且7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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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6183732A
公开(公告)日:2016-12-07
申请号:CN201510484834.9
申请日:2015-08-07
Applicant: 马自达汽车株式会社
Abstract: 使物理上不能变更的前窗玻璃的窗框构造能够在视觉上变更大小和形状。在前窗玻璃的上缘部、下缘部及左右的侧缘部分别设置能够在透明的视野确保状态和半透明或非透明的视野限制状态之间切换的视野调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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