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接收机
    41.
    外观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4265733S

    公开(公告)日:2017-09-01

    申请号:CN201730053460.5

    申请日:2017-02-28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视接收机。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运行程序及收看电视节目。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的形状。
    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立体图3。
    5.本外观设计是针对同一产品的两项相似外观设计,其中指定设计1为基本设计。
    6.设计1立体参考图1是设计1立体图1的参考图;设计1立体参考图2是设计1立体图3的参考图;设计2立体参考图1是设计2立体图1的参考图;设计2立体参考图2是设计2立体图2的参考图。

    电视机
    43.
    外观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3932357S

    公开(公告)日:2016-11-23

    申请号:CN201630205522.5

    申请日:2016-05-27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视机。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运行程序以及收看电视节目。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该电视机的形状和结构的结合。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其他说明:使用状态参考图1和3示出了使柔性显示面板的长度减小的示例,使用状态参考图2和4示出了使电视机与支架结合的示例。

    扬声器(一)
    45.
    外观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1785385S

    公开(公告)日:2012-01-04

    申请号:CN201130155335.8

    申请日:2011-06-02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扬声器(一)。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传播声音。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形状。4.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立体图。

    电视机用挂件组件
    46.
    外观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1522721S

    公开(公告)日:2011-04-20

    申请号:CN201030543645.2

    申请日:2010-09-30

    Designer: 李相永

    Abstract: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视机用挂件组件。2.外观设计产品的主要用途:用于将电视机挂在墙上。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电视机用挂件组件的整体形状和图案的结合。4.指定图片:立体图。

    电视接收机支架主体
    47.
    外观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9147706S

    公开(公告)日:2025-03-04

    申请号:CN202430216674.X

    申请日:2024-04-17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视接收机支架主体。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的整体和局部用途均为用于支撑电视接收机。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该电视接收机支架主体的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2。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本外观设计属于局部保护设计,其中实线部分为要求保护的内容,虚线部分不属于要求保护的内容。

    电视机支座的主体
    48.
    外观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9147482S

    公开(公告)日:2025-03-04

    申请号:CN202430276673.4

    申请日:2024-05-11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视机支座的主体。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整体是用于接收或播放电视节目等的电视机,产品的局部是用于支撑电视机的电视机支座的主体。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图中实线部分的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图中虚线部分的内容不请求保护。

    电视机的主体
    49.
    外观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8702131S

    公开(公告)日:2024-06-25

    申请号:CN202130329992.3

    申请日:2021-06-01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视机的主体。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产品整体用于播放电视节目;产品的局部是电视机的主体。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图中实线部分的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图中虚线部分是不请求保护的内容。

    显示器的支架部分
    50.
    外观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8651336S

    公开(公告)日:2024-05-24

    申请号:CN202330372651.3

    申请日:2023-06-16

    Designer: 李相永 元泰渊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显示器的支架部分。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的整体用作电视或计算机等电子设备的显示部分,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局部用作对显示器起到支撑作用的支架部分。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该显示器的支架部分的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本外观设计属于局部保护设计,其中实线部分为要求保护的内容,虚线部分不属于要求保护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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