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电致发光器件
    14.
    发明授权

    公开(公告)号:CN100346494C

    公开(公告)日:2007-10-31

    申请号:CN99109472.7

    申请日:1999-05-18

    Abstract: 本发明为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包括具有发光区并且设置在阳极2和阴极3之间的有机层5、5a或5b。有机层包含以下通式(1)的二苯乙烯基化合物:化学式1通式(1),其中R1、R2、R3和R4分别是相同或不同的基团,独立地代表以下通式(2)的芳基通式(2),其中,R9、R10、R11、R12和R13可以相同或者不同,分别代表氢原子,条件是至少其中之一是饱和的或未饱和的烷氧基或者烷基,R5、R6、R7和R8可以是相同的或者不同的,分别代表氢原子,条件是至少其中之一代表氰基、硝基或者卤原子。

    有机电致发光器件
    16.
    发明公开

    公开(公告)号:CN1242682A

    公开(公告)日:2000-01-26

    申请号:CN99110983.X

    申请日:1999-06-25

    Abstract: 一种类型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包括含有发光区的有机层,该有机层位于阴极和阳极之间,其特征在于有机层含有以下通式(1)代表的二苯乙烯基化合物:其中上述通式(1)中的R1,R2,R3和R4各自是相同或不同基团,代表以下通式(2)的芳基:其中上述通式(2)中的R5,R6,R7R8和R9各自是相同或不同基团,可以是氢原子,或至少它们中之一是饱和的或不饱和的烷氧基或烷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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