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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308828942S
公开(公告)日:2024-09-10
申请号:CN202230399135.5
申请日:2022-06-27
Applicant: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子设备的智能事物内容访问图形用户界面的主题栏。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一种电子设备。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实线部分的图形用户界面。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主视图。
5.均无设计要点,省略设计1和设计2的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和立体图。
6.指定设计1为基本设计。
7.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用于访问智能事物内容;要求保护的局部的用途是用于访问智能事物内容的主题信息。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本外观设计属于局部保护设计,其中实线部分为要求保护的内容,虚线部分不属于要求保护的内容。-
公开(公告)号:CN308702789S
公开(公告)日:2024-06-25
申请号:CN202230107911.X
申请日:2022-03-04
Applicant: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投影仪的屏幕调整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区域。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作投影仪。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图形用户界面的实线部分,投影仪为惯常设计。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界面主视图。
5.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图形用户界面整体用于投影仪的屏幕调整。
在界面主视图中,右侧虚线框内显示投屏后屏幕的理想状态,左侧虚线框内显示当前的屏幕状态,用于可据此移动投影仪来调整屏幕的角度和大小。
所要求保护的局部用作投影仪的屏幕调整的显示区域。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视图(参考图除外)以实线描绘的部分是本外观设计要求保护的部分。-
公开(公告)号:CN308598928S
公开(公告)日:2024-04-23
申请号:CN202230232300.8
申请日:2022-04-22
Applicant: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子设备的视图添加动画图形用户界面的框架和图标。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电子设备。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图形用户界面的实线部分。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
5.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整体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是显示视图添加图形用户界面,以便用户可以选择添加一个视图。
所要求保护的部分的用途是显示用于放置要添加的视图的框架和用于添加视图的按钮。
当用户单击右下角的按钮时,将激活用于添加附加视图的图形用户界面。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视图中的实线表示本外观设计要求保护的部分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8547378S
公开(公告)日:2024-03-29
申请号:CN202130564397.8
申请日:2021-08-27
Applicant: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投影仪的焦距调整图形用户界面的焦距调整引导部。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投影。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图形用户界面中的实线绘制部分。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
5.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整体及局部的用途均为:如果投影仪的视频场景失焦,用户可以使用图形用户界面的左箭头或右箭头调整焦距。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本外观设计属于局部保护设计,其中实线部分为要求保护的内容,虚线部分不属于要求保护的内容。-
公开(公告)号:CN307072560S
公开(公告)日:2022-01-18
申请号:CN202130171616.6
申请日:2021-03-29
Applicant: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带以多视图模式选择内容的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显示及交互,该显示屏幕面板用于电视。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显示屏幕面板中显示的图形用户界面。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主视图。
5.不涉及设计要点,省略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
6.指定设计1为基本设计。
7.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在电视的多视图模式下,当用户用手触摸/划过/勾选显示屏幕面板的屏幕以将另一个缩略图添加到屏幕左侧时,相应地在已有的缩略图之间出现横条。-
公开(公告)号:CN308702790S
公开(公告)日:2024-06-25
申请号:CN202230109372.3
申请日:2022-03-04
Applicant: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投影仪的屏幕调整动态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区域。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作投影仪。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图形用户界面的实线部分,投影仪为惯常设计。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界面主视图。
5.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图形用户界面整体示出了调整投影仪的屏幕的动态变化过程。
具体地,主视图至界面变化状态图12示出了通过移动投影仪来调整屏幕的角度和大小的动态变化过程。
所要求保护的局部用作显示投影仪的屏幕调整过程的显示区域。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视图(参考图除外)以实线描绘的部分是本外观设计要求保护的部分。-
公开(公告)号:CN308658689S
公开(公告)日:2024-05-28
申请号:CN202230391450.3
申请日:2022-06-24
Applicant: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子设备的内容分享图形用户界面的操作部。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一种电子设备。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图形用户界面的实线部。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主视图。
5.无设计要点,省略其他视图。
6.指定设计1为基本设计。
7.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当用户在进行视频通话时,用户通过界面可分享用户正在浏览的内容。
界面局部的用途:对于设计1,用户点击界面中对话框正下方的图标按键可实现将他正在浏览的内容同步给对话者。
对于设计2,用户点击界面底部左下方的图标按键可实现选择将要分享给对话者他正在浏览的内容。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图中的虚线部分是不请求保护的内容。-
公开(公告)号:CN308658676S
公开(公告)日:2024-05-28
申请号:CN202230096688.3
申请日:2022-02-28
Applicant: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子设备的内容选择和控制图形用户界面的操作区。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一种电子设备。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图形用户界面的实线部分。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主视图。
5.无设计要点,省略其它视图。
6.指定设计1为基本设计。
7.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界面整体用途为:用户通过界面可对显示屏幕上的多个内容进行选择和调用,并在界面上部显示相关内容。
界面的局部是用户操作和内容显示区。
设计1显示有多个内容和菜单选项,用户通过点击屏幕上的操作菜单,可实现对显示的图片或内容进行保存、设置、增加显示的内容数量、切换成多图片显示模式等。
设计2左下角的多视图图标可供用户保存、选择和调用保存的内容,其它内容与设计1相同。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图中的虚线部分是不请求保护的内容。-
公开(公告)号:CN306802735S
公开(公告)日:2021-09-03
申请号:CN202130104766.5
申请日:2021-02-24
Applicant: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显示屏幕面板的多画面模式图形用户界面。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显示图像和/或运行程序和/或通讯。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图形用户界面。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
5.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当用户选择多画面模式时,在屏幕的右侧显示多个画面(如主视图所示),当用户选择右侧的一个画面时,被选择的画面将在主屏幕所显示的画面下方显示(如界面变化状态图1所示),重复该操作,可在主屏幕所显示的画面下方添加另一画面(如界面变化状态图2所示),其中,界面中以“×”和双“×”标注的区域均表示内容画面,在所述多画面模式中,可在主屏幕所显示的图片下方沿水平方向添加内容画面。
6.该图形用户界面用于电视机、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和智能手表。-
公开(公告)号:CN306795033S
公开(公告)日:2021-08-31
申请号:CN202130102043.1
申请日:2021-02-23
Applicant: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带移动画中画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显示图像和文字等。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图形用户界面。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主视图。
5.无设计要点,省略其它视图。
6.指定设计1为基本设计。
7.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用户点击屏幕上显示的内容框右侧或下侧的箭头,来移动画中画的位置显示屏幕面板可应用于电视机,手机,计算机显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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