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合理生态水位的平原区地下水可开采量评价方法

    公开(公告)号:CN113240274A

    公开(公告)日:2021-08-10

    申请号:CN202110522779.3

    申请日:2021-05-13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合理生态水位的平原区地下水可开采量评价方法,包括以下步骤:确定研究区域的合理生态水位;计算得到研究区域的不允许袭夺排泄量;按水均衡法计算得到第1地下水可开采量;确定得到地下水可开采量上限值;得到初步估算的地下水可开采量;对初步估算的地下水可开采量进行校验。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基于合理生态水位的平原区地下水可开采量评价方法具有以下优点:本发明测算方法得到的可开采量基于水均衡原理,考虑地下水自然排泄量,并与利用历史资料分析得到的开采系数确定的可开采量进行对比,从而保证了地下水可开采量处于合理可控水平。

    一种基于合理生态水位的平原区地下水可开采量评价方法

    公开(公告)号:CN113240274B

    公开(公告)日:2023-09-05

    申请号:CN202110522779.3

    申请日:2021-05-13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合理生态水位的平原区地下水可开采量评价方法,包括以下步骤:确定研究区域的合理生态水位;计算得到研究区域的不允许袭夺排泄量;按水均衡法计算得到第1地下水可开采量;确定得到地下水可开采量上限值;得到初步估算的地下水可开采量;对初步估算的地下水可开采量进行校验。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基于合理生态水位的平原区地下水可开采量评价方法具有以下优点:本发明测算方法得到的可开采量基于水均衡原理,考虑地下水自然排泄量,并与利用历史资料分析得到的开采系数确定的可开采量进行对比,从而保证了地下水可开采量处于合理可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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