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再现装置、内容再现方法和内容记录方法

    公开(公告)号:CN101819798A

    公开(公告)日:2010-09-01

    申请号:CN201010178246.X

    申请日:2005-09-30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H04N5/913 G11B20/00086 H04N2005/91328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内容再现装置、内容再现方法和内容记录方法。在作为现有的著作权管理规则的禁止复制、复制一次、自由复制中追加“禁止复制以与记录时同等画质输出的图像信号,而允许复制使画质比记录时足够降低的图像信号的新的著作权管理规则”。著作权人可以允许上述复制的画质为现行DVD像素数的一半以下左右,而由于PMP的显示器像素数为水平:352、垂直:240~480左右,所以,如果用将作为水平像素数与垂直像素数之积的总像素数间隔除去成记录时的一半以下的画质限制方式,则既可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又可满足希望欣赏PMP的消费者的需求。

    记录方法、再现方法、著作权管理方法和再现装置

    公开(公告)号:CN1779835A

    公开(公告)日:2006-05-31

    申请号:CN200510107966.6

    申请日:2005-09-30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H04N5/913 G11B20/00086 H04N2005/91328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著作权管理系统对应媒体的记录方式或再现方式、著作权管理方式和再现装置。在作为现有的著作权管理规则的禁止复制、复制一次、自由复制中追加“禁止复制以与记录时同等画质输出的图像信号,而允许复制使画质比记录时足够降低的图像信号的新的著作权管理规则”。著作权人可以允许上述复制的画质为现行DVD像素数的一半以下左右,而由于PMP的显示器像素数为水平:352、垂直:240~480左右,所以,如果用将作为水平像素数与垂直像素数之积的总像素数间隔除去成记录时的一半以下的画质限制方式,则既可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又可满足希望欣赏PMP的消费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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